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建筑业无人机巡检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无人机巡检技术的广泛应用与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2025年广东省建筑业无人机巡检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职业(工种)为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编码为4-02-04-06。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建筑科技联盟
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联盟
粤港澳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联盟
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州市气象局
广州市迈得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天空领域科技应用有限公司
《广东土木与建筑》期刊
《建设科技》期刊
三、竞赛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前
竞赛时间:2025年11月22-23日
报到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12:00
报到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2号楼2楼报到处
竞赛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广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四、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赛制及组别
1. 本次竞赛为个人赛,只设置职工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每个单位进入决赛人员不超过3人。
2. 本次竞赛进入决赛总人数不超过70人。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无人机驾驶员(2021版)》为基础,按照二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实施。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建筑工程无人机巡检涉及的无人机驾驶基础理论、建筑工程巡检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职业操守等。实操技能考核将无人机驾驶技能实操与建筑业巡检相结合。建筑业巡检主要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巡检和既有建筑巡检两大部分内容展开,选手操作无人机对具体工程应用场景进行巡检,考核选手问题识别、数据采集、图像拍摄、信息处理等方面的能力。竞赛具体考核内容根据本次竞赛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三)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的理论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均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其中,理论考试采用统一试卷、闭卷方式进行,实操技能考核是参赛选手根据实操现场布置的考点,按照竞赛要求在现场驾驶无人机进行相关操作。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应为在广东省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职工),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无不良从业记录,并持有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书。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参加过全国或者省级同工种竞赛并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可作为特邀选手参赛,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仅供选拔广东省参加国赛选手使用,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评奖)。
(二)参赛队伍
本次竞赛仅接受企业报名,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参赛,一个企业为一支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伍由领队(1名)、选手(不超过3名)、技术指导(1名)组成,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和技术指导。报名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开赛前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参赛选手的,须由组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请各参赛队伍应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1. 《2025年广东省建筑业无人机巡检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2025年广东省建筑业无人机巡检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须盖公章,详见附件1-2);
2. 参赛选手的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为大一寸白底免冠电子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10K<照片<40K,像素≥295*413),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3. 参赛选手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4. 参赛选手现持有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5. 参赛选手的自我介绍(50字以内)和1张电子版工作照(画面清晰,JPG或JPEG格式,大小在0.6M以上)。用于开展网络投票竞选人气选手;
6. 特邀选手的“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证书扫描件(如有)。
(四)资格审核
报名成功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报名顺序对选手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前70名报名参赛选手名单将在广东建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参赛队伍按照竞赛文件要求,组织参赛选手携带相关证件和装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赛。
(五)注意事项
参赛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抄袭、盗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在获奖后查实,亦将追回所获奖项。所有参赛材料仅作评审之用,由大赛组委会严格保密。
六、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需自带符合要求的无人机及电池等设备(详见技术文件)。参赛队伍原则上应使用行业内普遍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无人机、并且参赛无人机已购买保险。
本竞赛不收取参赛者报名费。参赛队伍食宿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费用自理。
七、表彰奖励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队奖。奖项设置为总成绩前三等奖、优胜奖、网络人气选手奖、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一)个人奖
1.总成绩前三等奖。个人按照总成绩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参加决赛的前2名的选手,若已取得无人机驾驶员(巡检)的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晋升发放无人机驾驶员(巡检)的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优胜奖。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个人总成绩在前50%以内的选手可获得个人优胜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并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无人机驾驶员(巡检)的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同职业(工种)、等级的证书不重复核发,以人社部核验结果为准。
3.突出贡献奖。设3名个人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对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
1.总成绩前三等奖。团体按照总成绩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
2.优胜奖。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团体总成绩在前50%以内的团队可获得团体优胜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
3.突出贡献奖。设3名团体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对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4.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组队参赛并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具体奖励数量届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020-37289704(固定电话)
15018407032(朱工)
18819388879(李工)
邮箱:gdjkypxzx@gdj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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