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客携带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温馨提示

2个月前 (07-08) 阅读数 222 #社会


尊敬的旅客:

2025年6月28日起,国内机场出港航班的旅客不得携带以下类型充电宝乘机:

①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标识充电宝;

② 3C标识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充电宝;

③ 已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召回范围充电宝型号或批次。(相关召回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

敬请各位旅客在出行前主动核查所携带充电宝的合规情况,避免因携带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影响登机或行程安排

如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登机要求,机场现场将设有自弃或暂存处理区域,并有专人协助旅客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旅途平安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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