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地已发布一消考后审核通知,1地审核时间只有2天!



原文链接:
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601/t20260123_2978618.htm
一、核查对象
厦门考区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包括:
(一)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2023、2024、2025)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生;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2024、2025)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生。
二、核查时间
2026年2月3日、4日(9:00—11:30、14:30—17:00)
三、核查方式
采用现场人工核查的方式,考生须按《202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考后核查,重点核查“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及核实践诺情况。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核查序号,核查序号见附件1);
2.学历证明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境外学历: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近期打印的在线认证报告;
(3)属于取得高中、中专、技校或以上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若需累计专业工作年限的,还须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2)和社保缴交记录纸质证明(均须与报考填写相符);
4.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级别为免1科的还须提供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相关说明
1.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况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具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管平台内外)。
2.岗位应属于以下情况
(1)物业、保安、保安部、安保部、环安部、消控室、工程部等;
(2)消防救援机构所有工种;
(3)技术服务机构所有工种。
3.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4.特殊情形
不属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是消防重点单位、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也没消防技术服务相关项目,必须提供详细的工作证明(部门、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年限达标),缺一不可。
5.本次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与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织实施。其中,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负责学历学位信息等报考资格核查;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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