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读政策丨高温来了!企业发放这项津贴能在税前扣除吗?

盛夏已至,南北方多地“热”情高涨,特别是华北、黄淮一带将迎来持续性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西北部、河南北部、山西中部、陕西关中等地最高气温可以达到35℃以上,其中河北中南部、山东西北部部分地区38~40℃,局地40℃以上。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
高温津贴开始发放
哪些人可以领取?
领取需要缴纳个税吗?
企业发放能在税前扣除吗?
一起来看
注意:高温津贴不能替代高温作业现场防暑清凉饮料供应,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
针对人群 | 室内外高温 作业一线职工 | 高温期所有职工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 | 现金支付 或发放物品 |
归属类型 | 属于职工工 资组成部分 | 属于福利 不计入工资总额 |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来源丨中国税务报
图片丨壹图网
编辑丨中智上海

版权声明
本文仅作者转发或者创作,不代表旺旺头条立场。
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